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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宣创立的律宗是什麽?

 作者:  资料来源:书轩缘整理  发布日期:2009-10-14  点 击:

  律宗以研习及持守戒律而得名。律宗实际创始人为唐代道宣。因依据五部律中的《四分律》建宗,也称四分律宗。复因道宣住终南山,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。
  相传释迦住世时,为约束僧众,制定了各种戒律。第一次佛教结集时,由优波离诵出律藏。其後因佛教各派对戒律的理解不尽一致,所传戒律也有所不同。据僧史记载,中国汉地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,始於三国魏嘉平(249~253)中。时中印度昙柯迦罗来洛阳,见中国僧人只落发而未受戒即译出摩诃僧祗部戒本,以为持戒的准绳。又请印度僧立羯磨法(受戒规则)创行受戒。正元(254~255)中,安息国沙门昙谛来洛阳,译出法藏部羯磨,从此中国僧众受戒即依法藏部的做法。
  东晋时陆续传人《十诵律》丶《四分律》丶《摩诃僧祗律》丶《五分律》等律典。北魏法聪弘《四分律》,慧光承之,继而唐朝道宣更以大乘教义阐扬《四分律》,撰着律学五大部,创南山律宗。另与道宣同一时代的,尚有法砺所创相部宗丶怀素所开东塔宗,合称为“律部三宗”。後唯存南山宗独秀,後代所称的律宗即指此宗。南山律宗将戒律分为止持戒及作持戒;教理有戒法丶戒体丶戒行丶戒相四科。
  唐末五代,律宗与诸宗衰落,直至宋代,因有允堪丶元照律师的弘传,加上天台宗师多兼弘戒学,律宗乃应运中兴。明末清初古心律师及其法嗣三昧律师在宝华山主持戒席达百余坛,宝华戒坛名震一时。清末民初因有弘一丶慈舟律师的弘扬,律宗乃存续不衰。
 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丶戒体丶戒行丶戒相四科。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。戒行是戒律的实践。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,即五戒丶十戒丶二百五十戒等。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。戒体是受戒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。即由接受的做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。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。戒体,旧译“无作”,新译称“无表”。三家对此有所分歧。古师多依《成实论》,以“无表业”为色法,倡色法戒体论。南山宗道宣说《四分律》通於大乘,依《楞伽经》丶《摄大乘论》所说,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。它和前二说相对,称为心法戒体。
  四分律虽属小乘戒,但其文义通於大乘,自古就有“分通大乘”的说法。中国盛行大乘,以大乘教义解释律藏,摄小入大,就是大乘戒的组成部分,出家菩萨三聚净戒中的摄律仪戒就是以声闻戒为基础的。如杀丶盗丶淫丶妄四根本戒,是大小乘共同遵守的。对於律学的研究,最重要的是善於分辨开丶遮丶持丶犯,就是在出家戒条中,本来是不得触犯的,但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开许,这叫开;在通常情况下又不得违犯的,就叫遮。在某种情况下,本人也不知是持戒还是犯戒,这就需要研究律学,律师根据律藏分辨清楚确定开丶遮丶持丶犯的界限。在声闻戒中除四根本戒杀丶盗丶淫丶妄不得违犯外,其他绝大部分的戒条,在特殊情况和必要情况下是可以开许的。例如“不食非时食”这一条戒,即通常过午就不许吃东西,而在劳作以後就允许吃东西。但如何开许,要依戒律来判定。可见佛教戒律不完全是死板的,除根本性戒外,也具有灵活性的。 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归纳为“止持”丶“作持”两类。“止持”即“诸恶莫作”之意,指比丘丶比丘尼二众制止身口不做诸恶的“别解脱戒”;“作持”即“众善奉行”之意,包括安居丶说戒丶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。《四分律》前半部解释僧尼二众别解脱戒为止持门;後半部解释受戒丶说戒等二十犍度(意译为“聚”)为作持门。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。
  因为律宗修成罗汉果之後修习利他之行,道宣认为这便是通向大乘的一个明显证据,由此形成了律宗“由小入大”的认识。
  律宗是唐代成型的中国佛教派别。这是一个以研习和传承戒律为主的派别。印度佛教各部派的戒律,传入中国的主要有四部,它们是《四分律》丶《五分律》丶《十诵律》和《摩诃僧祗律》。律宗的主要依据是《四分律》,所以又叫“四分律宗”。
  《四分律》原是小乘佛教昙无德部的律典。在中国传播过程中,被佛教界用大乘教义予以诠释。如南山律宗的开创者道宣,在《四分律羯摩疏》中找出诸种证据来验证《四分律》通大乘。在《四分律》中有记载,一个叫沓婆的比丘,修成罗汉果(小乘佛教的最高果位)之後,生发了厌弃此身无常之念,发愿修习利他之行,道宣认为这便是通向大乘的一个明显证据,由此形成了律宗“由小入大”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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